本报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才能心安理得过上美好生活。但是刘某却动起歪脑筋,想靠走“捷径”发财致富,结果东窗事发。
刘某家庭条件不好,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孩子上学后生活更是捉襟见肘。为了维持生计,他想到自己老家河南有人用假币赚钱,于是他也动了贩卖假币的念头。2019年11月3日下午,刘某驾车从镇江前往河南,与事先联系好的贾某某接头,从贾某某处购买了大量的假币。不过,沉浸在发财迷梦中的刘某没想到的是,当他驾车回丹阳途径皖苏博望收费站时,却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面额100元的假人民币5195张。随后,公安机关还在刘伟租住的镇江家中搜查出面额100元的假币15800元。
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得知该起跨江苏、河南特大贩卖假币案后,高度重视,派员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侦查。侦查过程中,刘某拒不交代,一直保持沉默,妄图脱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又认真审查卷宗,在刘某零口供的前提下,认定其购买运输假币519500元,持有假币15800元。最终,根据完整的证据链,以购买、运输、持有假币罪对刘某提起公诉,贾某某也被以出售假币罪提起公诉。等待2名被告人的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检察官提醒,生财有道,法网恢恢,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李丽莹 许贤贤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