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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于2017年投入运行,丹阳市纪委联合扶贫办,对基础信息采集的精准性等问题开展了多轮抽查,并就督查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推动12个镇(区、街道)参照整改,助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据统计,自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投入运行以来,丹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7年共查处36人,2018年共查处17人,2019年共查处5人。
“单兵作战”变“集团会战”
整合监督力量
“丹阳市纪委监委成立了10个纪检监察室、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向社会聘任了36名特约监察员,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保障脱贫攻坚行动就在身边。”丹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我们进一步整合巡察、派驻、乡镇纪委、群众监督等力量,完善联动协同机制,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会战’,让扶贫领域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丹阳市各纪检监察组织持续推进“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丹阳市委巡察机构深入村(居)开展巡察,综合运用数据对比、走村入户、问卷调查等“12+N”的方式,发现低保户动态管理不到位、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线索35条。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扶贫办等部门,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拨付、脱贫手续履行、帮扶走访成效等情况利用系统开展日常动态监督,减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效果凸显。镇(区、街道)纪(工)委围绕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行督办问责机制,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丹阳市纪委监委围绕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近3年来的7起8人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同时,对专项行动中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2个问题,问责领导干部35人,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完成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本报记者 佘记其
本报通讯员 朱莹 束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