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防疫物资款电信网络诈骗案,对被告人葛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葛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2016年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20年2月9日至2月15日,被告人葛某某在无经营医疗器材许可、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使用“你的心我的命”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医用一次性口罩的虚假信息,以支付口罩货款及运费的名义,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得12名被害人共计76385元。葛某某将部分赃款用于打赏女主播、购买黄金首饰等,未被消费的赃款和其购买的部分黄金首饰已被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犯罪行为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葛某某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用品的名义进行诈骗,应予以从重处罚。 (任偲佳 张凤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