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3日
第02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

就文明行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本报讯 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文明办、住建局、公安局、文广旅局、城管局等18个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等,就《条例(草案)》所规定的部门职责、重点治理行为、促进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意见和建议。

陈琳指出,文明行为立法意义十分重大,要从落实上级部署、符合工作需要、满足群众期盼3个角度提高认识,通过高质量立法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持续提升;科学立法需要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工委要做好条例修改、各执行主体切实推动执行,让条例真正落地见效、让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据了解,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市人大法工委和《条例》起草组3次赴辖市区、立法联系点进行实地调研,开展了立法协商活动,通过网络4次向社会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见;同时,召开多次修改座谈会,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研究和论证。(陈思远 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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