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1日
第02版:要闻

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0年4月2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7人,列席会议165人。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总结提出“五个坚持”“三个一以贯之”的经验体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全面部署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市委书记马明龙同志在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上级部署与镇江实际相结合,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主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把各方面智慧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强大合力。讲话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全会审议通过黄利民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政治监督 保障制度执行 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坚强保证》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9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政治巡察,落细落实监督基本职责,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始终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坚守人民立场,始终立足“执纪为民”正风肃纪反腐;着眼发展全局,始终把握“稳中求进”指导工作实践;强化制度建设,始终围绕“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效能;坚持刀刃向内,始终牢记“身份印记”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会强调,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牢记初心使命,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

第二,深化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加强扶贫脱贫情况复查复核,精准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切入、精细化施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治,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推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切实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公正办事。

第三,深化“三项改革”,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监督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效贯通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巩固深化市属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坚持一体贯通、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贯通,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第四,强化专责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加强日常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智慧监督”,强化“数据监督”,稳步实施地区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发挥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等问责主体作用,建立被问责干部回访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以有效问责警醒担责尽责。

第五,突出政治定位,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紧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工作,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探索建立对各市、区巡察机构分片指导督导机制,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把监督落实到基层。积极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整改公开机制和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

第六,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查处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坚持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运用审计、税务等资源开展滚动式检查,完善常态长效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第七,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反腐惩恶。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深化惩治金融领域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完善“查改一体”工作机制,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做实警示教育、纪法教育和政德教育,推动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全会要求,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落实好“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政治要求,坚持思想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作风从严,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强化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强化制度意识、制度执行,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切实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奋发进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04-21 (2020年4月20日通过)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74690.html 1 3 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