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扬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全国餐饮行业受到很大冲击。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两个月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3.1%。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向好,许多地方有序放开了餐企堂食供应,为了挽回疫情期间造成的严重损失,海底捞、西贝等不少餐饮企业纷纷提高菜品价格,且涨幅有点“过分”,消费者纷纷表示“傻了眼,接受不了。”
诚然,由于疫情的影响,物资、运输、人工、房租等成本增加,餐饮业菜品涨价也在情理之中,对此广大消费者也能理解。问题是,涨价也要适可而为,不能一口“涨”成个胖子,指望仅靠涨价迅速挽回因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显然是不现实的。
一方面,深受疫情冲击的不仅是企业,广大消费者、工薪阶层也遭遇收入减少、消费实力下降等实际困难,消费欲望和信心都有待慢慢提振、恢复,需要餐饮等消费服务行业温柔以待,以优质服务、价廉物美吸引消费源,广揽回头客。
另一方面,餐饮企业逐渐走出疫情困境,面对客流量减少,亟须的是消费者人气。如何培育消费市场、吸引客源是第一要素,简单祭出涨价大招,以提价应对客流量减少,显得“杀鸡取卵”,不合时宜。
此外,餐饮业在着急挽回损失的焦虑心态下涨价,难免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的经营现象,比如胡乱涨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如果餐饮企业“卖相”太难看,无视消费者权益,只会让消费者望而止步,把消费者吓跑。
为了提振社会经济,活跃消费市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宽松利好的“救市”政策。一些地方也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撒钱”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帮助各行业尽快复工复产。这都充分说明当前刚刚走出疫情困境的市场经济急需复苏活血,通过精心呵护、精准调控逐渐恢复元气,恢复活力。餐饮消费市场也是如此。
餐饮企业自救刻不容缓,但方式可以多样,且要以消费者权益保障为前提。简单以涨价将损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是急功近利的,也是不公平的。餐饮企业需要因“疫”制宜,发挥经营智慧,切准市场脉搏,提升消费者“用户体验”,以优质服务让消费者愿意消费、多多消费、经常消费,通过与消费者“合作”共赢,确保消费者权益,才能门庭若市、财源广进,渡过疫情难关。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餐饮企业、市场、消费者各方在依法、理性、权益保障的法治框架下“同频共振”,报团取暖,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才是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和指数,恢复餐饮行业元气和活力,尽快挽回疫情损失的良方。
虽然消费者因“宅”久了,被压抑的消费欲望有待释放,甚至会出现“报复性消费”的可能,但消费服务行业同样要以温馨周到的热情服务,来迎接迸发的消费热情,不能以“涨你没商量”给消费者来个下马威,浇灭渐旺的消费势头,让高兴而来的消费者扫兴而去。涨价是一把双刃剑,市场之手也是最公平的,部分餐饮企业急功近利,试图以“过分”涨价急速挽回损失,可能会取得一时效益,最终只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带来“用脚投票”,正如有消费者坦言:“你可以涨价,我可以选择不来呀!”如此,不但不能从“报复性消费”的盛宴中分得一杯羹,反而会被无情的市场法则狠狠鞭打,还有可能失去原有地位和份额,那就太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