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2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京口法院首次利用庭审专线审理刑事案件

本报讯 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控疫情风险,京口法院刑庭日前通过庭审专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华某敲诈勒索一案,审判长组织陪审员、检察官及被告人分别在该院第一法庭、镇江市看守所提讯室参加了庭审。这也是京口法院首起利用庭审专线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为确保本次庭审的顺利进行,京口法院刑庭、行政科积极与市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行政科前期模拟看守所环境,调试硬件设备,后由移动公司铺设内部专线,多次与看守所连线对接,隔空布置看守所临时法庭,保证此次庭审的高度保密性和稳定性。

当天14点30分,庭审开始,法院庭审专线系统视频清晰、语音流畅、信号稳定,随后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审理环节,在法官的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不到50分钟便顺利、高效地完成。庭审结束后,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华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和10个月,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表示,利用庭审专线开庭审理,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的有机结合,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同时保证了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防止超期羁押,并为今后广泛的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类似案件及速裁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李二朋 曹浏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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