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7日
第09版:法治

一惯偷偷上瘾 刚出狱再被抓

日前,经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惯偷郭三被扬中市公安局执行逮捕,郭三又将迎来自己的第11次“牢狱生活”。

家住扬中市新坝镇的朱大爷,子女都在市区工作,家里只有他和老伴在,平时闲暇就养些鸡鸭、种点菜,自给自足,安享晚年。2019年12月18日凌晨5点多钟,朱大爷起床准备调饲料喂鸡鸭,突然发现家门口停着一辆电动车,想着附近邻居说最近有人偷鸡偷鸭,就悄悄走到养鸡鸭的窝棚,发现一名男子正拿着蛇皮袋抓鸭子,就问男子,你在我家窝棚干什么?男子回答,抓个鸭子回去吃。朱大爷说,你蛇皮袋鼓鼓的,哪里就个把鸭子。男子说,又不是都抓的你家的,还有别人家的。朱大爷很生气,拿出电话报警,男子先是求朱大爷不要报警,然后趁朱大爷不备,扔下蛇皮袋骑车逃跑,朱大爷数了下蛇皮袋内的鸭子,共有7只,都是自家饲养的鸭子。民警接警后,迅速进行研判,很快就锁定了“惯偷”郭三。郭三被抓获,陆续交代了自己12次偷盗他人鸡鸭的经过,并且将偷来的鸡鸭低价卖给了菜市场老板,换取钱财以供他挥霍。郭三2019年11月21日刑满释放,释放仅3天,便重操旧业,可谓死不悔改。

据检察官介绍,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汤菲 张莹寅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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