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日,记者走访药店及相关监管部门了解到,市民在药店购买退热药品,必须按要求配合做好实名登记。
市区一家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平时头疼脑热上药店买药很正常,但是防疫期间,他们非常谨慎,“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我们会建议市民及时就诊,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从2月1日开始,针对市民购买退热药品的要求“升级”了,“按照新的规定,必须实名登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家都很理解,积极配合。”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月1日该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对购买退热药品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购买退热药品人员逐一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劝其就近到市卫健委公告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治疗,相关登记表格由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交由当地卫健部门进行研判。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介绍,建立实名登记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及时发现、阻断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朱婕 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