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网上伪造印章假造文书,伙同朋友诈骗安置房10套用于抵押,诈骗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日前,扬中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杨某、韦某、何某3人提起公诉。
杨某原是扬中某投资发展公司下属的置业分公司的销售科副科长。他所在的科室平时负责给扬中某小区拆迁户办理安置房手续,出具购房发票和相关的协议材料,以便拆迁户可以去行政中心办理其他手续。作为副科长杨某熟悉办理这些手续的整个流程,并熟知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等证件保管的地点。
本来年轻有为的杨某拥有好工作好家庭,2013年因帮人担保,欠下了200多万元的外债。2017年3月在浏览网页时,杨某偶然看到了伪造公章、证件的信息,联想到自己的工作,鬼迷心窍的他动起了歪心思。于是,他开始悄悄拍下税票存根联照片,连同相关需要伪造的房屋信息在网上进行伪造。他将假材料提供给了韦某和何某二人,让这两人去行政中心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直到调离销售科,杨某仍旧拿着事先配好的原办公室钥匙偷拿U盾打印协议书进行伪造。短短3个月的时间,3人就办理了该小区10套复式楼的房产证。杨某向检察机关供述,由于顶层复式楼房子不容易被安置,所以并不容易被发现,因为房子的发票是假的他不敢用于买卖,所以只能找个人或者小额担保公司抵押。
这些通过抵押获得的钱财,被杨某等人挥霍一空直至案发。经法院审理杨某、韦某、何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8年不等并被处以罚金。
(张晋毓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