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针对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部分车主反映通行费有所增长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爱民6日分析称,“撤站”后车辆通行费总体负担不会增加。
除浙江、广东、四川等省份高速公路实现了精准收费和拆账以外,大多数省份高速公路收费采用最短路径收费。也就是说,不管实际走了多远的路,都是按照起点和终点之间的最短路径收取通行费。“撤站”后,在高速公路沿线,每逢有交通量发生变化的路段,均新建了门架,每个门架负责收取其所在路段的费用,实现了分段精确收费,也就是说走多少路交多少钱。因此,在走了两点之间较长路段的车辆,其通行费较之前按照最短路径计费的费额会有增加。
另外,收费额取整规则也由原来的取整到“0元、5元”调整为ETC车辆取整到“分”、人工收费车辆取整到“元”,相应费额也会“有升有降”。
“撤站”后哪些车型收费会有变化?李爱民表示,部分客车收费标准显著降低,货车按车型收费总体负担不增加。
自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平均降低1/3至1/2,通行费负担下降显著。还有一些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这些地区相应客车的收费水平也显著降低。货车计费方式从1月1日起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按车型收费后,对于同一轴型车辆,不论装多装少,都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对于满载的车辆,费额将明显下降;对于空载车辆和轻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李爱民说。
李爱民介绍,在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费率优惠政策措施,全面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降低车辆通行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