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郭某因在润州区多家消费场所频繁消费拒不付款,被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郭某系无业人员,名下无财产无存款,2019年12月初来到镇江。郭某将身上仅有的200余元花费完毕后,先来到润州区哈洛森温泉酒店、黄山南路烧烤店、指点江山娱乐有限公司、五指养生会所等地连续多次进行消费,需要付账时要么趁人不备溜之大吉,要么因无钱付账便装可怜博取同情。
在民警多次出面调解得以脱身后,郭某仍不思悔改,刚离开派出所便又来到常发广场海底捞火锅店消费500余元,途中多次试图开溜均被工作人员发现,最后实在无法离开郭某竟耍起无赖,声称“我就是没钱付账,能怎么的吧”。工作人员报警后,郭某再次被带至公安机关。
经查,郭某于2010年前后离异后便一蹶不振,染上酗酒的恶习,还有一次盗窃犯罪前科。在此之前,他还曾多次在南京、徐州、上海等地消费无钱付款被公安机关教育、处理。
近期,郭某因多次恶意消费拒不付款金额达3000余元,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93条规定的“任意占用公私财物”,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刘滢 杨元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