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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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唯一议案关注公共文化服务:

丰富百姓精神生活 提升群众幸福感

2018年4月,我市取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作为江苏省唯一取得该资格的城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为国家探索新路、积累经验。为助推创建成功,贡献人大力量,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周明磊等26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被列为本次人代会的唯一一件议案。

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采访了解到,市政府对办理好这件议案高度重视,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作为个性指标纳入“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占总分4%;把示范区创建纳入“一把手”工程,出台并施行《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全力办好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议案督办对接会,提出指导意见,并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文化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督办实效。

2019年9月,镇江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顺利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中期现场督查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中期调度,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指数由2018年的76.33提升至86.64。2019年,全市包括扬中市、丹徒区、高新区等投入创建经费1707.16万元;全市人均文化事业费达56.09元,居全省领先水平。

通过议案的办理,我市把公共文化服务送到百姓身边,不断丰富百姓精神生活,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记者了解到,我市编实织密了“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成率100%,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达到省级建设标准。全市每千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从2018年的214.41平方米增长至288.76平方米,增幅达37%,位居全省前列。

创建标准还不高,加强保障是关键

周明磊等26名代表在议案中说,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充分共享,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高,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分布不均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不够,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普遍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不足,队伍不稳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不强,文化产品比较单一。

代表们建议: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以各辖市区政府为主导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确保全市各级财政文化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配强配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创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着力解决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放项目不丰富,活动空间空置、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问题导向补短板,突出民生促提升

针对议案的办理,我市强化资金保障,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实施茅山革命老区经济薄弱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强基工程,从2018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茅山革命老区33个经济薄弱村指导帮扶,每个村拨付帮扶资金8万元,目前已有22个经济薄弱村补助到位。

2019年,全市人均占有藏书从2018年的1.47册增至1.58册。新建镇江民间文化艺术馆新馆、丹徒区美术馆,(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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