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
第05版:宜风瑞气新丹徒

丹徒区明晰微权力 向任性用权说“不”

本报讯 日前,丹徒区群众收到了一张公开权力的“家底清单”,上面是针对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对村级举债、津补贴发放、人员招聘、发展党员等10种行为制定的负面清单,清单在手,群众“心中有数”,丹徒村级事务运行由此更加“阳光”。

这张“负清单”,是丹徒区为规范基层干部用权,防止最末梢权力成为脱缰“野马”,推行村级重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一个缩影。

除了制作“负清单”,丹徒区纪委监委还结合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各职能部门,在走访调研、座谈会讨论、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正清单”——《丹徒区关于全面推行村级重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从“三资”管理、村级采购和工程建设、民生服务、基层组织管理等4个方面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列出18项重点权力清单,绘制直观清晰的权力事项流程图。

正负清单划出用权路线图,公示推广助力用权制度链的进一步形成,区纪委监委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公示栏等各种载体,对村级权力范围和服务事项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促使群众知晓权力。同时依托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平台、“阳光扶贫”监管平台等大数据监管,实时抓取基层权力“跑偏”“错用”现象,实现对“微权力”多层次、精准化监督,使“照单办事、依规用权”深入人心。

监督检查则为用权再添了一道防护网。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民主监督+巡察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监督”并行的监督模式,将群众反映问题多,关注度高的村(社区)纳入巡察监督及审计监督的重点,着力发现一批“微腐败”问题,结合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监察员办公室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监督,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跟踪督促和对口指导,及时制止纠正、问责查处不合规定的行为,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村级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孙婷 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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