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
第07版:时事

镇江高新区第二批“团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三高四新”创新发展高地,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引领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根据《镇江高新区“团山英才”计划》(镇高新发〔2018〕20号)精神,现发布镇江高新区第二批“团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重点引进以集成电路、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船舶与海工配套、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现代物流等为主攻方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引进的人才(团队)分创业类和创新类,人才(团队)应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或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并能产业化。

(一)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财政资金资助额,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2.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在国内外具有创业经历或在大型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工作5年以上,业绩突出。

4.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2年。已落户企业需在申报前已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用。未落户的人才(团队),须在公布入选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5.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较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给予优先支持。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主持科研与工程技术项目、产品研发等方面业绩突出,为业内普遍认可。

3.申报人一般尚未来高新区或来高新区时间不超过2年,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全职或每年在高新区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4.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技术、营运负责人等以上职务。用人单位给予引进人才不低于20万元的年薪,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5.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承担市级以上重点产业类项目的企业引进的人才和申报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权的,给予优先支持。

(三)直接入选对象及条件

在符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基础上,创业类项目获得专业风投投入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入选,获得专业风投投入200万元以上,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国家级人才,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入选。

三、资助政策

对评审认定并在6个月内落户高新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以下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1.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按照重点和一般两个层次,分两年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资助额不高于人才(团队)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2.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按照重点和一般两个层次,分两年给予6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资助额不高于人才引进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3.对来高新区创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等特别优秀的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方式,给予重点资助。

(二)政策支持

1.落户支持。对落户镇江高新区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最长3年建筑面积最大150平方米免费场地支持,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年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6万元。

2.金融支持。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申请“苏科贷”、“高新贷”、“高保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的支持。

3.创投支持。对创投企业投资高层次人才(团队)进行创业或创新,可按其股权投资额的1%给予风险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投资期限不少于两年且两年内不得退出)。

4.项目支持。优先推荐“团山英才”计划入选人才(团队)申报市级以上项目。同时入选“金山英才”和“团山英才”计划人才(团队),所获高新区层面资助(配套)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

镇江高新区第二批“团山英才”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18:00。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可登录镇江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gxqcy.net),进入“镇江高新区第二批‘团山英才’计划”专题,下载相关资料,向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申报,集中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创新创业申请表;

2.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

3.附件证明材料。

(1)创业类:专利授权或受理通知书,人才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照片、身份证或护照、荣誉证书,企业资质证明(未落户企业可不提供)等材料

(2)创新类:专利授权或受理通知书,人才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照片、身份证或护照、荣誉证书,人才完税证明、人事证明,企业资质证明,财务报表等材料。

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审。申报人才先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项目计划书、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jgxqkfj@126.com(高新区科技发展局邮箱),入围面试环节后,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综合科(人才科)

联系人: 陶露露 吴詹俊

联系电话:0511-88175020

联系地址:镇江高新区高新大厦1921室(镇江市南徐大道298号)

热忱欢迎海内外杰出英才

来镇江高新区创新创业!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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