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子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孟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陆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开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沫(女)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丁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