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19年12月19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守护长江“母亲河”

京口区检察院联合 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

本报讯 近日,京口区检察院联合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市渔政监察支队等部门,在长江镇江段世业洲夹江Y2至Y3红浮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长江生态资源环境。

据介绍,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周某某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多次使用砂机船在长江镇江段世业洲夹江Y2至Y3红浮水域非法盗采江砂共计20余万吨。周某某的非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京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前往案发水域现场勘查,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该案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经鉴定,周某某的非法采砂活动造成了河床原始结构受损,水源涵养量减少以及水生生物资源损失。

今年初,京口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月29日,该案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一审调解,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被告周某某需承担各项环境资源修复费用200余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对造成的长江渔业资源损失,则由被告周某某出资购买一定数量的优质鱼苗,采用增殖放流方式,使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至健康状态。

活动现场,在市渔政监察支队专业人员的指导见证下,工作人员共向长江投放青鱼、草鱼、花白鲢鱼等鱼苗20万尾。

今年以来,京口区检察院以深化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与镇江海事局、地方海事局、京口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0件,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环境资源损失350余万元。

“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切实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我们将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发挥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人作用,和相关行政机关一道,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京口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杨钰说。 (林龙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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