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市首例农村土地经营权他项权利证在丹徒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丹徒区瑞锦达苗木专业合作社在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他项权利证后,仅用2天时间就获得了镇江农商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20万元,及时解决了发展融资需求。
瑞锦达苗木专业合作社是一家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要从事苗木、花卉的种植,一直面临融资抵押担保难问题。该社近期从当地村民手中流转了约300亩土地,为扩大再生产,亟需贷款支持。在人民银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支持协助下,通过丹徒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该合作社办理了他项权利登记。镇江农商银行按照贷款办理要求,参照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打通业务流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向该合作社成功发放2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农村经营主体缺乏抵质押物,且投入大、生产回报周期长,普遍面临融资需求满足度低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是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重要关注点,也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新时代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有利于激活农民的财产权能、释放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注入了金融活水。(黄举选 崔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