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不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的12个设区市和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扬中市作为镇江唯一名列其中。
这次能成为我省受表彰的“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扬中除了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很多扎实有效举措之外,落实监督整改、强化执纪问责,为打造“长江生态旅游岛”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八桥部分金刚石加工作坊污染环境”“三茅街道广宁河水体污染比较严重”……针对这些生态环境损害典型问题,扬中市纪委监委持续保持惩治环保领域腐败问题高压态势,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过程,先后查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6起,对12名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对3家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保驾护航。
围绕“263”专项提升行动、河道“两违”整治、“五水联治”工程等重大部署,该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综合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支监督力量,列出监督清单、明确监督节点,实时开展动态监督。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分领域包干负责、靠前监督,赴企业生产、工程项目一线对水环境治理、化工园区污染整治、扬尘污染防治等开展督导推进。
为强化“靶向监督”,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依托信访举报、巡察监督、专项监督等传统方式拓宽线索来源的基础上,借助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发现相关问题;同时,与生态环境、水利、国土等部门建立污染防治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并成立专案小组对上级交办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查快处。今年1-11月份,共发现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0条,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次。
健全工作机制,堵住制度漏洞,防止权力任性,才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扬中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祁国祥向记者介绍道,2019年,该市纪委监委联合住建、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成立综合监督组,对生态环保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开展嵌入式监督。同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督促生态环境、水利、水务等部门深入排查环境监测、污染整治、水利工程项目、水环境治理等领域风险节点,通过绘制权力流程图,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单位采购与管理制度”“设备采购办法及供应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扬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巫晓辉表示:“环境治理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扬中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让优美生态环境成为‘长江生态旅游岛’的鲜明底色。”
(通讯员 吴延华 记者 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