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日下午,在全市民政会议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镇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
根据《方案》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改革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市将全面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养相结合、信息为辅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更加有力、服务设施供给充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资源要素充分融合、服务队伍更加专业、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服务监管更加到位、服务对象普遍认可的服务格局,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方案》任务内容,记者了解到,到2020年,市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可享受每户每月37.5元(1.5小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20年,根据老年人实际居住状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60周岁以上低保、建档立卡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或机构运营2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比例达到100%,开展向社区养老延伸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比例达到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率不低于60%。通过“高低搭配”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相结合方式,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到2020年,全市参保率达到100%。到2022年,全市街道(镇)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记者 孙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