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如今信用对企业市场经营起着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积极探索修复机制。2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镇江市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将为失信企业“纠错复活”提供指导。目前,4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退出了失信“黑名单”。
失信信息是指企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性要求,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并录入市级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或被“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门户网站或公示系统、省、市、县级“双公示”平台或信用网站公示的信息。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市企业失信比例较高,全市有3.28%的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均受到限制,并有企业因此失去信贷支持或被取消订单。
不过,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有不少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并非主观故意造成,并且大多数都有自我纠错的意愿,信用修复机制则可以帮助这些企业退出“黑名单”。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依法诚信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自我纠错的意愿强烈,信用修复可以为企业、社会营造一个更好的诚信经营的环境。”市监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汤维华介绍,目前已有9家企业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了信用修复,其中4家已经退出了失信“黑名单”,5家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涉及修复广告,产品抽检等方面案件。“失信企业只要符合相关办理条件,5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处理完毕。”
汤维华提醒,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相关的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用修复,“改正了违法行为,在公示期一年内,没有再发生相关的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信用修复。”(朱婕 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