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
第09版:法治

劣迹不改“重操旧业” 多行不义必自毙

本报讯 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宣判了一起盗窃案件,该案同伙3人利用凌晨前往句容两处工地盗窃电缆,造成工地大额损失。

据悉,涉案人员李某、王某、张某均有劣迹前科,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11年6个月有期徒刑,张某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0日,而王某则是“三进宫”,他第一次就因盗窃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减刑出狱后仍本性不改。如今“重操旧业”的3人再次站在被告席上,悔恨不已。

2018年9月份,李某、王某找到张某,3个人一起商量着准备找点挣钱的门路,王某说他之前在工地找活儿的时候,看到工地上有不少粗的铜芯电缆线,夜间也无人看守。3人就商量好偷这些铜芯电缆线卖钱。

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3人商量准备“开工”。在凌晨时分,3人在句容恒大童世界停车场工地上,李某负责剪线,王某和张某负责搬到面包车上。第二天3人就将铜芯电缆线卖掉,各自分了钱。一个月后,3人又赶往句容吾悦广场的施工地点,这次盗窃的电缆价值将近6万元。3人窃得赃物后将电缆向狄某销售,狄某明知李某等人向其销售的铜芯电缆线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全部予以收购。狄某也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逮捕。

多行不义必自毙,3人都曾接受过刑罚处罚,还是心存侥幸,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要付出代价。庭审中,3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均表示认罪认罚。最后陈述时,李某说道:“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违法愧对家庭,我曾经就因为犯罪被判处过,我在十几年前就对父亲说要悔过,但是如今却不知道我的父亲能否还能等到我回去……”

最终,句容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3人判决3年到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收购赃物的狄某也处以了1年6个月的刑罚,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王子旗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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