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扬中市司法局在基层治理中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新模式,积极探索“自治、德治、法治”三维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以“自治”激发活力。在村社区由基层党组织领导,党员骨干带头,制定《村民议事会章程》《组规民约》,规章制度“进村、上墙、入户”,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
二是以“法治”增强保障。不断健全机制,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纳入市委市政府“实事百项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购买“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小微企业法律服务”。
三是以“德治”弘扬正气。发挥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内在作用,创新乡贤文化,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吸纳当地“有威望、有经验”热心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组建民间“五老说和团”“矛盾助调团”“群贤议事团”等23个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发挥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笪伟 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