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4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在市本级和镇江新区进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时,只需持有《营业执照》和有效身份证件,便可以实现当场领取“卫生许可证”。
这是市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惠民成果。在市本级和镇江新区范围内,市卫生监督所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试行“证照分离”改革。申请人提出许可申请,审批部门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双方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审批部门当场予以发证。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的2个月内,卫生监督部门将上门实地核查申请人履行承诺内容。
(张琼霞 崔晓婷 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