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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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两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镇江政务服务:改革先行一路点赞

日前,第五届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对象名单公布,市政务服务办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这是继2008年市行政服务中心被授予同一称号后,我市政务服务部门再次获此殊荣,政务服务的“镇江表现”不断得到全省肯定。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数年一次,本届获此称号的单位全省仅27个。如此荣耀为何屡屡落在市政府服务办头上?

“我市政务服务部门组建成立16年来,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市政务服务办副主任周春旺介绍,在此次过程中,探索实践出的一系列“镇江模式”“镇江标准”,受到广泛关注与好评。

体制活是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的前提,政务服务的“镇江实践”,正是从体制调整开始。针对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体制瓶颈,2004年12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部门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2006年11月,“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苏浙皖沪”第九次行政审批中心联席会议上引发热议,被业界誉为“镇江模式”,改革经验在国内20多个省区市各级中心得到推广复制。

随后,“镇江模式”继续前行。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我市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继续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行电子监察到位。至2018年,市政务服务办又首创提出 “四集中、四到位”,即在“三集中、三到位”基础上,增加审批处室党员组织关系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党员集中到位。

随着“镇江模式”不断成熟,“镇江标准”也逐步建立。周春旺介绍,按照“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市政务服务办在全省率先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了3层4大体系21个子体系1242项标准,形成覆盖行政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成为全省首家市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2015年,我市又通过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试点验收。同年10月,我市牵头制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行政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分布实施。“镇江标准”成为国家标准。(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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