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1日
第03版:要闻

因积水中行驶致损,花60余万元在4S店进行了维修。时隔4年后的又一次大修,竟曝出当年那次维修中的种种“异况”——

这辆奔驰车的“毛病”究竟出在哪?

2014年2月,润久工程有限公司以252万元的价格,在镇江京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越野客车。2015年6月2日,这辆车因驶入积水路段,致车辆损坏。

经保险公司介入,车子于事发次日被送抵京之星公司。中间经历半年时间交涉,保险公司、京之星公司及车主三方最终共同盖章确认了两份均载明价格的“损失情况确认书”。记者看到:一份是发动机损失维修费372500元(其中材料费353464元);另一份是“除发动机损失以外,打包一次性维修”费250000元。两项总计622500元。

对应7张由京之星公司化整为零开具的发票,车主支付了上述这笔维修总费用。车子也很快修好重新上路。但是据车主讲述,虽然一直按规范要求去4S店做保养维护,但此后的车子状况长期不尽如人意,突出表现为噪音大、机油损耗大,以至于“平时都不怎么愿意开”,距上次大修以来的近3年多时间里,仅跑了1万公里左右。

今年7月初,毛病加重后,车主干脆把车子送到了南京一家知名的奔驰4S店进行检修。始料不及的是,技术人员拆开之后,基本断定:这台车的发动机已非奔驰原车配件,且“可能属于二手拆件”,缸体一看就应是“做过处理”,上面与原配一致的发动机号码涉嫌后来补打。

随后,车主赶至镇江京之星公司当面交涉,要求获取2015年底那次维修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配件清单、进货渠道、合格证、发票等资料,但该公司未予提供。7月25日,车主方面又以寄送函件形式,分别向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京之星公司讨说法,时隔两个月仍无果。

接到投诉后,记者10日赶赴京之星公司展开调查,接待人为售后经理王永,他说,2015年维修时自己还在另外岗位上,并未参与此事,不过他表示那次的维修存有档案记录。

在京之星工作人员随后打开的电脑系统里,记者对那次维修的全部记录反复进行了仔细浏览,却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对发动机进行维修的材料记载,并且,此次维修产生的总费用仅为206265元,与车主有据可查的实际支付总费用622500元,相差了40余万元之巨。

王永认为,既然当年记录中没有相关内容,那就意味着“当时并没有对发动机进行过修理”。至于“记录费用”与“发票费用”的巨大差额,他表示自己也说不清楚。

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这辆车无论2015年定损还是如今新出主要故障,发动机概莫能免。对京之星方面的说法,车主认为其逻辑上完全不能闭合,存在太多漏洞:一、既然那次“未对发动机进行维修”,那为何又专项收取了占总费用大头的37万余元?二、当时确认书中对发动机维修明确标注的“材料费”35万余元,如系用于更换了发动机主体,那就应该产生新的发动机号码,且应记录发动机来源,而如今前后一致的号码又不足以证明“更换”之举;三、既然还是原配发动机,没有更换缸体,那么,35万余元究竟用于从何渠道、采购了哪些维修材料?

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吴逸凡律师详细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后,解析认为:如果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及综合证据,认定京之星公司在此次维修中使用了二手拆件,且发动机号码造假,那就涉嫌构成服务欺诈,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给车主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有关此事,本报将进一步予以跟踪关注。本报记者 王景曙 杨佩佩

2019-09-11 因积水中行驶致损,花60余万元在4S店进行了维修。时隔4年后的又一次大修,竟曝出当年那次维修中的种种“异况”——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44114.html 1 3 这辆奔驰车的“毛病”究竟出在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