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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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方案明确回收处置标准

今年农膜回收利用率须达74%

本报讯 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对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绿色健康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都具有重要意义。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已出台《镇江市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明确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标准,2019年回收利用率须达到74%,2020年达到80%,2021年争取达到90%。

据了解 ,《方案》根据我市农膜使用回收现状,提出主要依托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以规划布局的乡镇农资经营点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链条、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有序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对地膜用量5吨以上、农膜用量20吨以上的乡镇须建立固定回收点;有合法合规的废旧农膜加工龙头企业的市区,可建立市场化收集组织。农膜回收点经市、区(管委会)领导小组确认后,须在回收开始之日起将地址、负责人、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开公示,所有回收点统一设置“**市(区)**镇(街道)**回收点”字样。

同时,《方案》还规定对规划布局的废旧农膜回收点,新购置必要的设施、装备且经过所在地市、区(管委会)领导小组确认的,参照国家农机补贴标准给予价格补贴;对回收当地使用的废旧农膜的规划布局固定回收点,给予适当奖励。(周迎 陈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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