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丹徒区检察院把加强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把登记备案关、证照管理关、审核批准关,促进因私出国(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针对个别公职人员中存在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等随意因私出国(境)思想认识,丹徒区检察院以强化制度管控为抓手,研究制定《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对证件存管、审批程序、证件领用和撤备注销、纪律约束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将管理对象拓展至编外人员,实现因私出国(境)管理全覆盖。
对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保管,建立全院干警出国(境)信息资料库,与辖区公安机关联合审查,设置私自办理出国(境)证件“防护栏”,有效解决因私出国(境)管理出现“盲点”的问题。同时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和证照领用登记制度,凡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人员,均需认真填写出国(境)事由、时间、地点、同行人员及费用是否自理等情况,经审批后方可领取个人证件办理出国(境)手续。
目前,丹徒检察院共登记管理出国(境)证件51本,审批因私出国(境)20余人次,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王运喜 丁鑫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