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9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句容检察“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脱困

本报讯 “这是您的救助金,共5000元,请您收下。”日前,句容市检察院倪捷检察官将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手中。

今年6月底,句容市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在查阅管理信息系统时发现一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并及时将此案信息移送至第三检察部。经查,2018年9月,赵某因琐事与被害人陈某发生纠纷,赵某将陈某砸伤后,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某无儿无女,仅有一位共同生活30多年的老伴王某。王某已年满80周岁,体弱多病,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伤人者赵某是一名五保户,无任何赔偿能力。

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规定,刑事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申请。但随着调查深入,检察官发现了新问题,陈某与王某并未领取过结婚证。后又经多次走访周边居民,证实了2人已共同生活30余年,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据此,承办检察官认定王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句容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将救助金送到王某手中,帮助被害人家属渡过难关,并建议当地民政部门和村委会与受助人建立联系,随时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2019年上半年,句容市检察院逐一排查了120余起人身伤害案件,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8条,认真核查后,对7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实施了救助,共计发放救助金7.8万元。句容市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办案理念,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持续释放司法善意。 (丁艳杰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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