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民政局出台《镇江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资金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审批、使用要求、资金的拨付和监管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指出,民政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监测与评估,且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实施项目必须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预算执行,发现有不符合本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督促改正。此外,对构成违纪违法的要依法查处,对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曾云 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