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5年了,风里来,雨里去,不到最后关头,我也不想和公司打官司啊……”说起自己的这起劳动仲裁,老李很是无奈。遭遇同样困扰的还有老李的63位同事,他们当中有工作十几载的老职工,也有刚入职一年有余的新同事。
这起案件是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日前受理的因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在调解过程中,公司负责人也道出苦衷。原来,句容市某公司隶属于某集体公司,前期为了盘活资产,总公司将其抵押给银行,但最终还是因资不抵债,导致句容某公司名下资产被法院整体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公司确有难处,但是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仲裁员一方面积极安抚劳动者的情绪,告知大家维权要合法理性,一方面与公司负责人就法律规定、利害关系进行了详尽的释明,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双方在调解现场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同意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款共计100余万元。(郭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