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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的调整政策,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因此,2019年1-6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补发1个月的新增养老金。享受倾斜的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必须是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才符合增发条件,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此外,对1-7月期间死亡的退休人员,已单独调整补发退休待遇,费用打入领取丧抚费银行卡。 (王翔 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