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19年08月08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扬中“三要素”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本报讯 扬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枫桥经验”“法治资源”“普法路径”3个要素管理,推动建设法治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弘扬枫桥经验及时化解村社矛盾纠纷。加强镇、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调解网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急事不过夜、难事不上交”,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帮助村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分配、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化访调对接机制,有力维护全镇和谐稳定。

二是下沉法治资源着力补齐乡村法治短板。依托中心一站一点的辐射管理模式,在全市79个村实现司法行政惠民服务站高标准全覆盖,统一制作工作职责、人员信息等上墙公示,发放服务指南和服务联系卡,方便村民寻求帮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证和法律援助协办点的设立,为群众提供日常咨询、转交申请等工作,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广泛推介法润民生微信群,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解决“资源在上、需求在下”的问题。

三是拓展普法路径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利用“3·8妇女节”“4·8司法日”、乡村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立服务摊位、进行入户走访,与群众“零距离”交流互动。针对当下热点问题,组织律师开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秸秆禁烧等专题讲座,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将法治元素纳入乡村规划设计中来,不断增加基层公共设施的法治文化特色,推进各村普法阵地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丰富多元。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实施“智慧普法”“全屏法治宣传”,形成法治文化传播新风尚。(笪伟 邵琬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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