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日,由市污防指办公室牵头,镇江海事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根据全省“江河碧空”蓝天四号行动目标任务,针对大港水域加油趸船的残油废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收集处置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对大港水域4处长江水上服务区的加油趸船进行抽检,并聘请第三方随检。第一处受查的加油趸船为南京中燃加油站,执法人员以“抽一备一”的方式抽取了同一个批次的油样,同时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残油废油等污染物如何收集处置现场检查,还查看了专门单证。在其他两个加油站点发现了问题。
大港海事处副处长李冬生表示,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生活污水可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江,非航行状态应当零排放,全部接收转运上岸处理。现场发现一艘油船虽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没有按规定使用,另一艘趸船的生活污水储柜液位管违反规定使用塑料软管。执法人员现场指出问题,并责令两船限期整改,依法进行了处罚。(杨佩佩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