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5日
第02版:要闻

截至2月底市区PM2.5同比削减13.4%

一季度目标排定:同比下降15%

本报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本月定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排定了PM2.5年均浓度一季度同比下降15%的奋进目标,并印发了攻坚月工作方案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求。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市空气质量,截至2月底,市区优良天数比率为55.9%,全省排名与南京、扬州并列第7,比去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71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8(比2018年前进了3位),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13.4%。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前两个月的数据来看,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并不理想。不仅没有实现阶段性目标,而且与今年的年度目标差距较大。考虑到秋冬季的不利天气因素较多,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必须提前谋划,认识再提高,形势再认清,担当再强化,任务再细化,力争通过3月份的努力,为全年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实现一季度和全年空气质量指标,市生态环境部门将3月定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着力抓重点区域微环境整治、施工工地综合管理、重点工业行业执法检查3个方面攻坚。在重点区域微环境整治方面,主要排查整治散煤使用是否取缔到位、生物质锅炉是否存在掺烧其他燃料现象、道路是否存在明显积尘、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等7个方面整治。在施工工地综合管理方面,将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是否严格落实“五达标一公示”“六个100%”要求,作业机械是否“冒黑烟”。在工业源执法检查方面,对全市钢铁、水泥、化工、碳素、建材、铸造、工业炉窑、燃煤锅炉等217家重点大气排放企业开展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废气、粉尘达标排放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记者 杨佩佩 通讯员 阙薇)

2019-03-05 截至2月底市区PM2.5同比削减13.4%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16365.html 1 3 一季度目标排定:同比下降15%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