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1日
第06版:时事

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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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已由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活动,将能更好地促进新时代镇江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政策供给”聚焦全市农路现状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重要基础设施,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支撑条件。对照新时期“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切实解决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非常必要,十分紧迫。

严格压实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亲自推动实践的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具体举措。

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将“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列为重要组成部分。就我市而言,经过10多年大规模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6486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90%,实现了农村地区的全覆盖、镇村公交通达率100%。农村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作出了积极贡献。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坚持立法引领,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更好地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

着力破解发展瓶颈问题。虽然全市各辖市(区)、镇(街道办)均明确了农路管养机构,初步形成了“市级行管、县道县管养,乡村道镇管养”的责任体系,但对比省内苏锡常、南京、徐州及南通等地,我市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还显不高,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匹配。如“主体责任”落实程度不均衡,部分地区分级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财政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农村路网整体等级、结构不合理,与干线公路网、城乡总体规划衔接不够;部分基层管养机构运转效率不高,技术力量薄弱,管养队伍不稳定,仍存在“重建轻养”思想;对农路运营工作重视不够,路网运营水平较低。因此,通过立法增加“政策供给”,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镇江特色”契合城乡发展需求

《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共分8章50条,对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分别作了相应规定。其中:第一章“总则”共计6条,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社会参与和一般禁止等内容。第二章“建设”共计13条,明确了农村公路规划协调、规划主体与程序、征求规划意见、项目管理、建设标准、环保工艺应用、建设要求、道路调整、安全防护、招投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建设公开等内容。第三章“管理”共计10条,规定了“路长责任制”、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线路确定、执法主体、联合执法机制、施工许可与保护、超限管理、禁止行为、建筑控制、赔偿费与补偿费等内容。第四章“养护”共计5条,规定了质量检测、养护主体、养护类型、养护要求和应急抢险等内容。第五章“运营”共计6条,对农村客运、场站布局、智慧农路、服务设施、乡村旅游和运营监管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六章“资金保障”共计4条,涉及农村公路资金财政保障、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经费、监督审计等方面。第七章“法律责任”共计5条,规定了违法责任、主管责任、阻碍执法责任等内容。第八章附则,共1条,规定了生效时间。

《条例》在遵循上位法的同时,着重强化“问题导向”,结合农路发展实际,体现镇江地方特色。如:坚持“建管养运”并重,在设置建设、管理、养护章节后,专门设置了“运营”章节,涉及场站布局、农村客运、乡村旅游等,在农村公路立法体例方面属于创制性安排;创设“路长责任制”,强化政府领导的统筹协调责任,推动农村公路综合整治;鼓励全社会参与农村公路事业,在总则中将“社会参与”列入基本原则,鼓励依法利用路边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捐款,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以通过设置宣传标牌等方式予以表彰和鼓励;适当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从对标苏南、适度超前,以及推动乡村旅游的角度出发,适当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规定“新建县道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新建乡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

“建管养运”合力推进《条例》实施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结合《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的施行,以更高的站位、更新的理念、更实的措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高质量发展进程,更好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健全完善路网体系。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城乡之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突出打造“特色致富路”、全面打造“平安放心路”、积极打造“美丽乡村路”、致力打造“美好生活路”,优化农村公路出行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品质,进一步保障农村居民共享普惠服务。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完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加快推进部门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环节衔接;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

规范提升管养水平。健全养护管理机制,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养护监管;运用信用评价体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逐步提高养护市场化水平;鼓励沿线群众参与乡道、村道日常养护工作,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努力探索养护发展新模式和管理新机制。

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不断完善客货并举、便民惠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鼓励发展预约、定制式客运服务,促进城乡客运基本服务均等化;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和乡村旅游等开发项目一体化建设;鼓励建设绿道、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慢行交通设施,建设停车、休憩、观景等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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