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查验员在办理教练车转让登记业务时,发现一辆教练车私自“油改气”,车管所立即联系辖区大队处理。现该车主已受到5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并责令拆除非法装置,将车辆恢复原状。
马镇丹 张俊 李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