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1日
第004版:发布

镇江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

推动实现老年人“人人享有”机构养老服务

本报讯(朱秋霞 俞镇)“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这一社会“痛点”有望在镇江率先“破局”。记者1月3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镇江已出台相关文件,开展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推动从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到低保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的突破。

据了解,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相关精神,镇江正结合实际,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坚持兜底线、保基本,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和资源衔接整合,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陈正革介绍,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主要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评估为完全失能;自愿入住本市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未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

据悉,镇江各地将结合辖区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成本确定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入住养老机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同时,建立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动态管理机制。

“推动从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到低保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的突破,是‘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陈正革表示,目前镇江各地民政部门正做好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遴选工作,综合考虑养老机构协议收费和绩效补助相关规定,形成《低保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推荐名录》。同时,对已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的低保老年人将统筹开展政策解读、能力评估、机构推荐等工作,帮助其早日享受中央财政救助资金。

“力争到‘十四五’末,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并进一步推动建立‘兜底性、补缺性、普惠性、市场化’分层分类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真正实现老年人‘人人享有’机构养老服务。”陈正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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