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景泊 吴金鑫 王亚媛)10月12日,记者从丹阳警方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方便群众便捷、高效地办理电动摩托车相关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推出丹阳首家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大迈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即日起,丹阳大迈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经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授权正式挂牌运行,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缩短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减轻群众的负担,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车管所民警特别强调,电动摩托车不等同于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摩托车(电摩)属于机动车范畴,骑行电动摩托车要具有摩托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