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记者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
实施意见确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统一管理、共同规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要求;制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推广应用的有关措施,鼓励种子企业获得认证;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