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依法对牟林翰虐待刑事附带民事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7月10日及17日,北京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牟林翰虐待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牟林翰虐待与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节恶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应予惩处。对因其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近亲属遭受的合理经济损失,牟林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赔偿数额合理,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遂裁定驳回蔡某某(被害人之母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牟林翰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牟林翰虐待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林翰有期徒刑3年2个月,同时判决被告人牟林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一审宣判后,蔡某某和牟林翰均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蔡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牟林翰及其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双方亲属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