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志奎 盛如平 刘玉宝)6月15日,镇江海事局联合镇江通信导航处开展无线电秩序管理集中行动时,首次查获进江海轮使用非船载电台案件。来自舟山的“新林海××”轮使用的电台功率是船载电台功率的三倍多,一旦开启将影响周围其他船舶正常通信。
据介绍,船舶应按规定频率和功率使用船载电台,以保证正常通信联系不受干扰。私下里配备使用大功率非船载电台,则会扰乱水上通信秩序,严重时直接影响水上抢险救灾。
当天上午9时,镇江海事局全辖区无线电秩序管理集中检查行动在高资水域拉开序幕。9时30分,执法人员通过“净海卫士”发现锚泊在高资海轮锚地的海轮“新林海××”船舶呼号(国际海事组织IMO指定给每条船舶唯一的识别信号)输入错误,执法人员随即登轮对其进行核查,发现该轮AIS中输入的船舶呼号确实与证书不一致。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轮使用的非船载电台功率高达80瓦,而船载电台规定不得超过25瓦。这是迄今为止镇江海事局查获的首例海轮违规使用非船载电台设备案件。海事执法人员随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此次集中行动共对20艘锚泊船的甚高频电台功率进行了检测,发现有10艘存在使用非船载电台或双证失效等情况,执法人员一一对这些船舶的船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使用非船载电台的危害性,船民主动上缴了10台非船载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