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原 唐建 古瑾) 5月17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建设工程正副高级申报范围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符合职称评定标准要求的相关人员。
在职称评价标准中,正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记者了解到,在建设工程正副高级职称评审中,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替代论文;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可替代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论文等,均可作为评价指标。同时,破除不合理的学历限制性门槛,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科研能力等条件限制。对为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建设工程正副高级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18日—6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相关政策可进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zhenjiang.gov.cn),点击下方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