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邵国兴 朱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搬店软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涉案W公司对外出售“商品代购助手”“分销助手”等“搬店软件”,并提供技术服务,累计爬取互联网数据达1.6亿多条,涉及金额达870多万元。这是我市市监部门首次查处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且为全省首例。
2022年6月,市市监局接到举报,反映我市W公司涉嫌通过销售“上货助手”“分销助手”等软件,非法爬取A平台及其经营者的商铺(商品)的图片、文字、价格等数据。接到举报后,市监部门一方面加强对案件的分析研究,另一方面联合公安部门对W公司的地址、经营者、经营规律、资金账户等情况进行隐蔽调查。在充分准备后,市监部门联合属地公安机关一举查封了该公司。
经调查,W公司自2020年以来,在互联网某服务市场上销售“商品代购助手”“分销助手”等软件,并提供复制店铺等技术支撑。据了解,软件购买者下载软件后,就可以通过爬虫技术等手段,任意抓取A平台内相关店铺及其销售商品的图片、名称、文字、参数、价格等数据信息,并可在其他平台上自己的经营店铺中使用,实现商品信息数据的“搬家”。而这样的“搬家”并未取得A平台经营者和店铺经营者的授权同意,妨碍和破坏了A平台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市监部门认为,W公司销售“商品代购助手”“分销助手”等软件的行为属于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软件帮助用户利用不正当技术手段,非法爬取数据,造成原网店被实质性替代,导致原网店竞争优势的减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