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佳融
“5月1日起,只要失信人把钱还上,就可修复个人信用报告。”近日,一则关于“征信修复”的消息在朋友圈热传,更有一些不法机构以征信修复为由,借机敛财和炒作。记者向权威部门核实后了解到:该消息系误读,个人信用报告无修复一说。
权威解读:个人征信不可以修复
“公众通常所说的个人征信报告,是客观记录个人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反映个人信息主体借债还钱、合同履约和遵纪守法的情况,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一项服务。”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鞠海港强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任何机构都不得擅自修改展示无误的征信报告,一旦发现违规删除、修改,将依法面临行政处罚与责任追究。也就是说,现行相关法规、文件、制度中,均未提及“征信修复”的概念。
“网传消息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来吸引眼球,并言之凿凿。”鞠海港说,实际上,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修复并非个人征信,而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乱象整治:9家机构已完成注销手续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商业性的“征信修复”都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故意混淆征信异议概念,误导社会公众相信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网上除了出现有关“征信修复”的谣言,还出现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征信”关键词的机构:不仅自创“征信修复”“个人信用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等概念,而且还以“征信修复”名义倒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为打击上述与‘征信修复’相关的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自2022年起,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区金融办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常态、长效治理机制。”鞠海港介绍,2022年,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25家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机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通过宣传引导,49家机构主动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的“征信”字样进行了变更,9家机构完成注销手续。
合理诉求:可通过正规渠道提起异议
市民若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所展示的信息有误,又该如何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呢?
“可以向相关金融机构(有误信息的报送机构)或者征信业监管部门(当地人民银行)提起异议,合法维护自身征信权益。需要说明的是,通过正规渠道提起异议,是不要支付任何费用的。”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要珍爱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养成良好的信用意识和消费习惯,按时还款、谨慎担保,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证件、防范冒名贷款,定期查询信用报告进行“信用体检”,及时核查、纠正错误信息。若信用报告上的不良记录是既成的客观事实,也不必紧张。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另外,银行在贷款审批时会综合考虑客户各项资质,个人信用报告并不是唯一的授信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