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秋霞
本报通讯员 霍晓剑
近年来,润州区围绕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重点制度、支撑制度、保障制度,推动制度集成创新,形成制度耦合效应,从源头上解决文件多、会议多、督查检查多、台账报表多、下派任务多等形式主义负担,实现为基层减负、赋能、增效相统一,有效提升了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和基层干部获得感,经验做法得到省委督查室肯定,2021年被纳入全省基层减负监测点。
出台集成化负面清单
按照“管住部门、扎口事项、赋权基层”的原则,分减负主体、减负对象、减负内容三个类别,分别出台相关规定和标准,形成减负、增效、赋能于一体的负面清单体系。
为发文开会划红线。针对区级层面部门发文量过多的问题,出台《区级机关部门发文负面清单》,重点明确“谁不可以发、哪些文不能发”,列举7大类共24种不能发文的情形,削减部门发文主体15个,限制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对下发文,为部门发文树立红线边界。制定会议负面清单“17条”,削减面向街道、村社区的不合理会议负担。实施以来,当年文件、会议分别减少35%、20%以上。
为部门下派任务严规定。针对盖章事项、社区挂牌、创建评比、纸质台账、督查考核、任性问责等基层负担问题,出台部门面向基层下派任务事项“六个不准”的规定,要求区级部门不得随意下达,已下达的一律取消,以2019年底84项社区工作事项为基础,形成硬性标准,做到只减不增。
为基层赋权明标准。出台社区工作“六不办”标准,明确职责依据、法律规定、承担能力、居民意见、专业资质、公共利益等6条具体衡量标准,为社区合理拒绝下派事项、正确履职提供依据。同时,配套免予基层追责“八个不究”规定,防止“属地负责”泛化和责任“甩锅”现象发生。
配套全流程监管举措
为严格执行清单制度,防止减负隐形变异,着力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管链条。
健全事前审查。建立由各部门办公室预审、区委办公室扎口的“两级审查”制度,对发文、开会、下派事项等进行对照审查,经审查不违反负面清单的事项方可实施。
加强事中督查。加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准入事项退出机制,及时清理阶段性准入事项。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加强日常督查,对照负面清单规定,及时发现纠正。
完善事后监测。畅通基层反馈渠道,设立1个监督举报渠道和12个基层监测点,开展减负月度监测,受理基层举报,对违反负面清单的情形及时提醒、适时纠正。
实施专项整治。创新开展基层“最不满意的事”评选,通过实地走访、网上问卷等形式,每季度列出一批形式主义负担事项,交村、社区干部投票评出“最不满意的10件事”,由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交办相关部门单位并跟进整改,于下季度向基层社区反馈,整改成效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2022年以来,纠治台账类事项3件、平台类事项1件、达标创建类事项1件、督查类事项3件、撤销反弹的公务工作群组23个,受到广大社区干部广泛好评。
创新多元化评价模式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为基层减负纳入对区级机关部门党建综合考核,注重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确保“负面清单”制度发挥效应。
加强牵头部门考核。区级层面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牵头抓总减负考核,根据日常督查、监测情况,综合衡量部门“负面清单”执行效果,确定区级部门考核得分。
增设社会公众评议。将减负情况纳入机关作风效能社会评议,通过机关部门互评、“两代表一委员”评议等方式,最全面衡量部门减负真实情况。
引入基层满意评价。以基层满意度衡量负面清单执行真实效果,由全区7个街道、50个村社区对区级部门减负情况进行“打分”,凡发文开会、督查考核、下派任务、创建评比等方面满意率低于80%,不得评定为A类等次,低于60%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健全标准化工作流程
坚持减负与增效一体推进,实施党务工作专职办、基层自治牵头办、网格治理联动办、行政事项一口办、社区公益专业办、便民服务合力办等社区工作“六办”规定,着力增强社区干部自身工作能力。
构建“统一标准”。明确社区工作者5项法定职责、网格走访5项职责、“双全”社工4项职责,同时,细化分解51项清单,对每个事项均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结时限、服务反馈,并由街道统筹各社区开展个性化工作事项,让社工清楚办什么、怎么办、办到什么程度。
做到“挂图作战”。区相关部门联动制定涵盖事项单、流程图、评价表、工作例文在内的《社工标准化工作体系工具书》,配套下发至每个村(社区),社区工作者“人手一册”,方便“按图索骥”。
推动“全科全能”。紧贴社区工作实际,实施社区工作者“赋能计划”,构建“全覆盖”培训体系,紧扣“全科型”能力素质,建立“全链条”培养机制,推动工作能力、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三个持续提升”,让“双全”社工真正“双全”。
实施一揽子赋能举措
积极调优基层治理体系,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做到既下达“过河”任务,又解决“桥”和“船”的问题,增进基层服务水平。
让年轻干部留得住。清理区级机关借调基层人员23人,出台规范区级机关人员借调“十条规定”,严格管控区级机关借用基层人员,明确区级机关未经批准不得从街道借用人员,新录用的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交流借用,同时大力提拔基层一线优秀年轻干部,推动机关干部到街道社区交流挂职,为基层留住年轻治理力量。
让基层权责理得顺。扎实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配齐配强执法资源与力量,同时做到“工作下放、组织下放、考核下放、工资下放、奖金下放”。瞄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赋权,梳理下放街道事项共132项,配套出台《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区级与基层的职责权限边线,让治理资源下得去、基层接得住。
让服务资源最大化。坚持系统布局、集成规划,把党群服务中心与基层群团工作站、群众家门口的服务站、各类民生服务项目紧密结合起来,打造147个“卫星型”党建阵地群,形成区域联动、功能互补、共享共建的“街道—社区—党建微家”15分钟党群服务圈。深化机关社区共驻共建互联互动,组织全区58个机关部门与社区“1+1”结对全覆盖,签订双向服务清单260余张,撬动全区各领域、各单位资金860多万元,1200余名党员常态下沉社区认领岗位,年开展公共服务5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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