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供制度支撑。
《考核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着眼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重点对考核内容中德、能、勤、绩、廉的具体内涵作了细化明确和丰富完善,以利于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出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强调,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等的依据。
据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