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31日
第008版:城事

京口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京彩萱 翟进)针对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京口法院近日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周先生对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王女士,禁止限制王女士的人身自由,禁止到王女士所在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王女士正常工作的活动。

京口法院办案法官介绍,王女士和周先生是夫妻关系,双方因生活琐事矛盾频发。2022年12月中旬,周先生将王女士锁在家中卫生间,不让王女士参加单位组织的考试,限制王女士的人身自由,并且对王女士实施家暴行为,多次去王女士单位影响王女士的正常工作。周先生的行为严重威胁到王女士的身心健康和人身自由,王女士害怕周先生持续对其实施伤害,便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目前,王女士已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据了解,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2022年先后出台并施行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被称为“升级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精准“对标”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助时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法官提示: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依附于离婚等民事诉讼程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在先提起离婚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扩大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范围。京口法院将继续探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审理、签发模式,及时、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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