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傅琰 朱美娜)1月1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检疫站高级工程师徐小明通过省司法厅批准,成为该局首位公职律师。
2022年9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和《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并报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建立公职律师管理机构,设在该局法规监督处。
据介绍,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记者了解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监督处为该局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执业监督、综合协调与指导管理工作,确保公职律师工作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公职律师不改变原有的人事和组织关系,其履行岗位职责仍由所在处室、事业单位管理。
此外,公职律师享有在履职过程中与社会执业律师同等的执业权利;加入律师协会,享有相应会员权利;参加律师职称评定;因调动、辞退、退休等原因不在担任公职律师的,可以按规定直接转为社会律师、担任公职律师的执业经历计入执业年限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