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传兵 魏金 记者 张驰川)近日,由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虚拟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判决,张某、李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七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九万元至一千元不等。
2020年10月,在北京出差的张先生在酒店房间地上看到色情小卡片,后通过百度搜索、微信扫码方式加上客服微信,先以支付包夜费等名义转账,后客服以下单未成功为由让他办理会员卡,再次转账后客服称还是达不到办卡要求,感觉不对的张先生便要求退款,谁知退款程序仍要支付多笔费用,张先生几小时共计支付各种费用72.6万元。但等了两天仍未收到退款,受骗的张先生报警。和张先生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本案中查实的被害人多达19人,被骗资金共计227.5161万元。
2020年12月底,一名句容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反查资金流向,被骗资金经过火币USDT应用程序(一种虚拟币,和美元挂钩,1USDT=1美元)、火币金额高达1200万余元混币资金池等,最终流入肖某(另案处理)的银行账户。经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将前端团伙李某等10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2020年8月,李某从之前加入的“跑分”群中看到关于收USDT虚拟币的消息,也就是找人洗“黑钱”。为赚取佣金,李某便和上家“雷神”在火币平台上做买卖虚拟币生意,即由李某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发给“雷神”,“雷神”将买币的钱转到李某的银行账户,由李某用这笔钱在平台上买币,最后按照要求将火币通过扫码或指定链接方式转出到指定账户,而最终火币均会流入一个总的资金池,每买1万元佣金70元。
为了逃避监管,两人平时都在“蝙蝠”“飞机”“BK”等境外软件上交流。此后,李某又找到3人“跑分”。而张某等6人团伙也进行同样的“跑分”操作。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由于资金链条复杂,打印出来的银行流水及火币交易记录达500余页,且混币资金池下分多个分级账户,资金溯源难度非常大。检察机关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最终查明李某等人共计参与洗钱7.8255万元,张某等人共计参与洗钱87.4864万元,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为全力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承办检察官多次督促各被告人主动退赃,最终上述被告人共计退出赃款人民币40.1255万元发还被害人,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情节,句容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